《中國青年報》(2015年01月09日07版)
  2014年全年,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40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其中21次部署了“簡政放權”。
  2014年1月8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要求繼續把簡政放權作為“當頭炮”。在2013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重點圍繞生產經營領域,再取消和下放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等70項審批事項,使簡政放權成為持續的改革行動。
  2014年3月19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年政府工作15個方面共55項重點任務,強調要堅持向深化改革要動力。大力推進簡政放權、財稅金融、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序放寬市場準入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
  2014年4月23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的政策措施,進一步縮減投資核准範圍,下放核准權限。會議指出,繼續下好簡政放權先手棋,實現放管結合、使兩者相輔相成,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規範市場秩序,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完善監管體系中使簡政放權順利推進。加快推進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和建立權力清單制度。
  2014年5月14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放寬市場準入,減少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項目,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簡化審批程序,提高生產性服務業境外投資便利化程度。
  2014年5月30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決定對國務院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察。會議認為,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看住向企業亂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簡政放權、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2014年6月4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措施促進創業就業。確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項行政審批事項,將3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2014年7月2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嚴肅整改審計查出問題,強調要進一步簡政放權,將適合地方管理的事項連同項目確定權和相關資金分配權一併下放。
  2014年7月9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2014年以來國務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其中有些涉及法律法規修改,要及時跟進,使簡政放權有法治保障。會議通過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21部行政法規進行修改的決定草案。
  2014年7月1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務院出台政策措施推進情況督察彙報並部署狠抓落實與整改。強調要繼續突出抓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把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計劃鉚死、砸實。要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並不得違規轉入內部審批。有效防範尋租行為。
  2014年7月23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在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廢除企業年檢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審批的同時,加快實施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從主要依靠行政審批管企業,轉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規範企業,有利於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2014年7月30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認為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推進簡政放權,整合部門職能職責、減少多頭管理、逐步實現一個窗口對外,方便企業和群眾、降低創業成本的有效舉措。
  2014年8月19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措施,使簡政放權等改革成為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優化市場環境的“長效藥”。會議強調,要持續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作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觀調控的“當頭炮”,用硬措施打掉“攔路虎”,讓市場主體“舒筋骨”。再取消和下放87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
  2014年8月27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政策措施落實第三方評估彙報。會議指出,近期國務院委托全國工商聯等單位對簡政放權等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這些政策基本落實,積極效用正在顯現,但也存在一些政策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監管跟不上等問題。要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重點解決“會批不會管”,“對審批迷戀、對監管迷茫”等問題。
  2014年9月2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發展體育產業時指出,要堅持改革創新,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放寬賽事轉播權限制,最大限度為企業“鬆綁”。
  2014年9月17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重點推出的新政策之一是加大進一步簡政放權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證照和資質、資格審批,為小微企業降門檻、除障礙。
  2014年9月29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強化審計工作,指出要圍繞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把審計範圍擴大到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重大項目落地、簡政放權推進等方面,推動解決財政資金沉澱問題,把寶貴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014年10月8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指出這是改革投融資體制,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的重要體現。目錄經此次修訂後,中央層面政府核准的投資事項比2013年減少40%。
  2014年10月24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為社會有效投資拓展更大空間。會議指出,創新投融資機制,在更多領域向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資本敞開大門,與其他簡政放權措施形成組合拳,以改革舉措打破不合理的壟斷和市場壁壘,營造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投資環境。
  2014年11月5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准。從改革創新制度入手,以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中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准為重點,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向縱深推進,有利於根治“審批依賴症”,堵住利益輸送“暗道”,放開企業手腳。
  2014年12月12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2014年第三批簡政放權措施。再取消和下放108項主要涉及投資、經營、就業等審批事項,將2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取消68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取消10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會議認為,簡政放權是政府自身革命的“重頭戲”。簡政放權改革仍然任重道遠,要防止“中梗阻”。
  2014年12月31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完善出口退稅機制。下放審批權限,將對生產企業退稅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縣(區)審批,有條件的地方經批准後可將外貿企業退稅審批一併下放。
  (本報記者 張國整理)  (原標題:2014:40次國務院常務會議21次強調“簡政放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z69pzbve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